近日,定州市总工会对我市申报省、市级职工困难帮扶防贫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核查。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工困难帮扶防贫建档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职工服务中心在3月份对我市省、市级职工困难帮扶防贫申报建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工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管理的职工困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截止到目前,基层工会共申报审核省级职工困难帮扶防贫对象25户、市级职工困难帮扶防贫对象30户。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由市职工服务中心抽调部分基层工会主席组成2020年度省、市级职工困难帮扶防贫建档审核小组,对申报困难帮扶防贫职工情况进行入户走访核查并对走访过程进行拍照记录。
此次纳入河北省职工困难帮扶防贫范围的条件包括,从全国级困难职工中脱困退出,但仍然缺乏持续稳定脱困能力的职工家庭;超出全国级困难职工建档条件,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含),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遭受火灾等突发事件、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户籍在农村、加入工会组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且符合本条前两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其收入核定按务工地标准计算。符合市职工困难帮扶防贫范围的条件包括,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含), 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遭受火灾等突发事件、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户籍在农村、加入工会组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且符合本条前两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其收入核定按我市标准计算。